持三、四級毒品 不再免責

發佈日期:2011/5/8
內  容: 吸食、持有K他命或一粒眠等三、四級毒品不再沒有刑責!


有鑑於以往K他命因單純持有、吸食在國內現行法令並不罰,迅速在青少年、夜店、校園間蔚為新興流行毒品,危害程度不下其他毒品,為避免毒品氾濫持續擴大,並杜絕吸毒可以僥倖免刑誘因,22日凌晨正式實施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規定,已定出相關刑責,希達遏阻功能。


警方指出,K他命原為動物麻醉劑,近年因取得容易,成本、價格遠較海洛因、安非他命等第一、二級毒品來得低,加上在國內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中被歸類為第三級毒品,除非製造、運輸及販賣才有刑責,單純持有、吸食不罰,導致不少青少年認為「拉K」不犯法,加上好奇心使然,毒害蔓延的程度迅速超越海洛因、安毒。


為此曾有民代質疑現行法律禁止在公共場所吸菸,卻可公開吸食K他命,強烈要求修法,而新修訂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月20日出爐,凡持有K他命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。


而持有一粒眠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;而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,處新台幣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,並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毒品危害講習,至於裁罰之基準及毒品講習方式、內容、時機、時數、執行單位等事項,則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、衛生署定之。



自由時報
記者許國楨/台中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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